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
〖A〗、 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聚焦实战需求以及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等措施,经开区成功打造了一支廉洁高效、专业素养高的环保执法队伍。这支队伍将为经开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守护经开区生态环境贡献更大力量。
〖B〗、 生态环境部强调环境质量改善必须真实有效,通过大规模、长效化的强化督查行动严格执法问责,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杜绝虚假数据与形式主义。
〖C〗、 环保部启动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旨在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等措施巩固和扩大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行动背景与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将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回应群众迫切需求的重要举措。
〖D〗、 临沂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多项防治标准与完成时限,通过结构调整、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潍坊诸城疫情防控措施和隔离政策(诸城市疫情防控政策)
〖A〗、 在此,紧急提醒如下:主动登记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10月1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后续发生本土确诊病例的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居、工作单位、接待单位和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B〗、 现通告如下:从严控制人员流动聚集,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流动。确因工作需要的,实行居住点——工作点“两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对进出区域人员、车辆严格执行登记、测温、扫码等措施,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C〗、 潍坊市疫情防控隔离最新政策:点击查看“14+7+7”隔离措施:在落地的机场执行14天隔离政策,在落地的第1,3,7,12,13天分别进行5次核酸检测,在第7天和第13天进行2次血清抗体检测。
〖D〗、 喜事缓办。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将喜庆事宜取消或延期,倡导用电话、微信、网络送祝福等方式。确实不能推迟的,应简化程序,缩小范围,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充分做好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的可能路径。丧事简办。
〖E〗、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上级要求,自即日起景区内天王殿、观音殿、大雄宝殿三个宗教活动场馆临时关闭,其他场馆正常开放。
诸城市关于迅速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迅速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涉及陕西、甘肃、内蒙、湖南、贵州、宁夏、河北、北京、湖北、四川、青海等十几个省市,与我市毗邻的日照市五莲县也出现突发疫情,疫情传播风险极高,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重大考验。
关于对诸城市主城区参照防范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在此,紧急提醒如下:主动登记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10月1日以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后续发生本土确诊病例的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居、工作单位、接待单位和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非必要不出省市民群众近期应避免非必要的外省出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需带头遵守省、市疫情防控规定。减少聚集场所活动市民应减少前往封闭或人员密集场所,如确需前往,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近期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返回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方便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即日起优化调整我市防控措施如下:常态化核酸检测调整除规定的重点岗位人群外,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